发布时间:2024-04-26 07:03:47
原公告项目名称:广西龙建工程管理有限公司关于灵山县城马鞍山大道(荔香大道三期至城北路段)道路工程电力线-GXLJ)公开招标公告
万元整,投标人须于2018年9月6日16时30分前将投标保证金以电汇、转帐、汇票等非现金形式交至以下账户:开户名称:钦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;
9月10日14时30分止,将投标文件密封送交到钦州市金海湾东大街8号市民服务中心三楼,逾期送达的将予以拒收,未按招标文件要求密封的作无效投标文件处理。(3)、原招标公告中“九、本次招标将于2018
9月10日14时30分,在钦州市金海湾东大街8号市民服务中心三楼开标,投标人可以由法定代表人或委派授权代表出席开标会议(携带本人身份证原件,委派授权代表出席应携带单位授权委托书原件)。2、现更正采购文件内容:
万元整,投标人须于2018年9月13日16时30分前将投标保证金以电汇、转帐、汇票等非现金形式交至以下账户:开户名称:钦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;
9月17日09时30分止,将投标文件密封送交到钦州市金海湾东大街8号市民服务中心三楼,逾期送达的将予以拒收,未按招标文件要求密封的作无效投标文件处理。(3)、“九、本次招标将于2018
9月17日09时30分,在钦州市金海湾东大街8号市民服务中心三楼开标,投标人可以由法定代表人或委派授权代表出席开标会议(携带本人身份证原件,委派授权代表出席应携带单位授权委托书原件)。3、更正理由: